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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土默特議事廳》 Tumote Deliberative Hall in Huhhot

土默特議事廳位於呼和浩特市玉泉區。

有清一代,呼和浩特地區的政治體制,採取民族分治政策,土默特議事廳就是專門管理土默特蒙古部左、右翼(旗)的行政權力機構。

議事廳的設置,始于清雍正年間,但主體建築的正廳則在此前就已建成。清代自道光年起到光緒年間,議事廳規模佈局形成,民國期間改為土默特總管公署後,原建築不斷有所改建、擴建,但基本大木構架仍以清代的為主體。

土默特議事廳的平面佈局分門前廣場、院落兩個部分。門前廣場前置石構照壁,通過轅門進入大門,議事廳總體佈局為漢式中軸對稱之制,中軸線上依次布列有大門、牌樓門(儀門)、正廳(議事廳)、二層樓、呈一處三進院的格局。東、西兩側對稱布列廂房各三幢,並與大門兩側倒座連為一體,形成一環狀的空間環境。

在建築功能上,正廳正中三間為十二參領議政之所,兩側各一間,東為銀庫,西為軍械庫;東廂為戶司署,西廂為兵司署;其他還有戶檔房、漢稿房、印務處、先鋒營等不同用途的用房。

正廳是議事廳的主要建築,屬大木結構硬山式,面闊五間,進深六架椽,前置簷廊,室內露明造,內部分三個不同的空間。建築特徵主要表現為:明間面闊小於次、梢間,梁架的脊瓜柱採用叉手造,前簷抱頭梁出頭為麻葉頭(較清代官式做法為簡),兩山博風用青磚依勢順砌,而非當時通用的方磚掛博風做法,懸魚採用大型磚雕刻飾。據其結構構造的特點,此建築當為明末清初建成,應早於議事廳設置之前。

大門為清道光四年(1823年)由它處挪此而建,面闊三間,進深五架椽,前置簷廊,明間設大門,兩次間為門房,兩山用方磚砌掛博風,屬典型清代大木硬山式構制。

其餘廂房、倒座等建築統為大木硬山或卷棚硬山式,無廊,構造較為簡潔,牆體多為裡生外熟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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