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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安流坑大賓第》 Dabing Official Residence at Liukeng in Le^an

大賓第為樂安縣流坑村一處規模龐大的住宅建築群,建于清道光年間,占地近2000平方米。總平面呈長方形,由兩組建築群組成,北組由州司馬第、昭明有融居等組成,南組由在茲堂、肅臣公書屋等組成。

州司馬第和昭明有融居為兩幢共牆連體、相背而立的建築,南北長34.2米,東西寬25.8米,占地面積近900平方米。

州司馬第坐北朝南,為一前有天井、後帶拖步的單進穿鬥式建築,平面呈長方形,通面闊19.98米,通進深17.22米。凹入式的門廊作深兩間、闊三間式,雙開門,寬1.18米。入門即為天井間,天井兩側分別為通道和廂房。廂房及閘廊兩側的耳房連為一體,臨天井一面裝六塊六抹槅扇,槅心和絛環板有鏤雕和浮雕圖案。繞過天井升一階即為正堂。正堂為後帶拖步的四樹五間式,明間為廳堂,面闊5.52米,進深696米,方磚鋪地,斜拼呈菱形。穿鬥式構架,二穿枋上承橫向樓櫨五根,上鋪樓板,成為跑馬樓。簷步辟為過道,上部作成覆鬥狀軒棚,關口梁作成扁平的月梁式。兩山面均辟門。兩次間和梢間的梁架均以磚牆替代,各自分隔成並列的正房兩間。明間後金柱間立寶壁樹,裝修寶壁,兩側辟甬門、置祖龕。祖龕的雙開槅扇門為黑色邊框,槅心和絛環板塗紅描金,與廂房槅扇風格類同。正堂後拖步較深,達4.52米,兩側以青磚分隔成四間廂房和長長的後過道,沒有天井、照壁,頗異於他宅。州司馬第東側緊附廊屋,前端突出作小院,有寶瓶式院門供出入。小院之北為兩間長方形單披水的廊屋,均以牆代柱。此宅正門上原有門匾一方,文曰“州司馬第”,款署“皇清道光四年歲次甲申”。

州司馬第後牆亦為昭明有融居後牆,有門可通。昭明有融居坐南向北,臨巷而建,七樹三間穿鬥式,面積較州司馬第為小,通進深13.3米,通面闊10.3米。入口辟於前牆東端,寬僅0.97米,雙開一字門,上有磚雕門罩。平面佈局為前、後堂式。前堂之前為天井間,天井東側為通道,西側為廂房。前堂明間作廳堂,面闊4.5米,進深4.85米,中柱間立寶壁、辟甬門、置祖龕。後堂佈局基本與前堂相似,惟進深較淺,故只有後正房而無後廂房,拖步僅作通道使用,兩端分別辟門通向附屬建築。主體建築兩側除廊屋外,東側還有前帶庭院的小客廳一幢,面積僅50多平方米,頗為別致。

在茲堂為後帶拖步的上、下堂式建築,穿鬥式構架。兩側廂房裝修為四抹槅扇,花紋圖案為方圓光式的變體錢紋,他處不多見。

大賓第建築群中匾額甚多,僅在茲堂就有“在茲堂”、“敕命”和“望重端僚”三匾。另外,大賓第建築群還多於外牆或門楣之上磚雕或泥塑匾額,即所謂“題榜”。

大賓第建築群有以下明顯的特點。首先,在主體建築的兩側或一側附建單披水的廊屋,既護衛了主體建築,也方便了佃戶、傭工們的居住和雜物的堆放。其次,附建的廊屋全部以牆代柱,主體建築除明間外也多無立柱,目的是為了加強建築的整體性和牢固性,且有利於防火。第三,平面佈局既遵守了傳統的對稱原則,又不墨守成規,因地制宜地安排次間、梢間。第四,槅扇和漏窗的裝飾圖案紋樣豐富,手法多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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