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千張古蹟照片及建築圖面/學術研究、教學參考、設計施工、旅遊導覽
[ IP授權版 ]
《曹人民居》 Dwellings of the Caos

曹人分佈於玉山西南的阿里山地區。據1961年底統計,其人口有3233人,人數較少。其社會組織基本上與布農人近似,以父系氏族為基礎。諸多擴展小社皆以最先形成的大社為中心,共擁領袖,構成完整的部落組織。曹人一般被分成阿里山群、卡那布群和沙阿魯阿群,三者在語言、文化、社會組織方面相同之點甚多,而相異之處也不少。阿里山群分佈于現今嘉義縣吳鳳鄉境內,人口約占曹人總量的2/3弱;卡那布群分佈于現今高雄縣三民鄉境內高屏溪支流楠梓仙溪流域山地,人口約占曹人總量的1/3;沙阿魯阿群以往被稱為四社群,分佈于現今高雄縣桃源鄉境內,人數最少。

曹人的聚落形態無翔實的資料可查。一般曹人的部落周圍多植有樹木,作為防衛用,各住屋相隔9~10米或30~50米不等。部落地點的選定與其他群體相同,以便於生活、防禦外敵及地之凶吉為考慮因素。

曹人的聚落形態與其他群體的相似,各社入口處均有一棵靈樹,樹前置大砥石一塊,為部落神坐鎮之處,大、小社間有道路相通。其中沙阿魯阿群的聚落原為集村形式,後來逐漸變為小聚落散居。。

曹人的家屋與會所的最大特色在於其屋頂,它由茅草堆得高高的,似母雞孵卵那樣護衛著家屋與會所。家屋的地基大多不平,以石垣定出庭院範圍,也有前後兩院的,佈局鬆散。家屋只有單室,室內地面與室外等高或稍高,大多為木樑柱,茅莖、藤條做牆及尾架,茅草葺成屋頂。

曹人家屋的平面大致有兩類:一是長方形的;另一近橢圓,此式樣較古老且獨特。至於室內的佈置、陳設則沒有一定的規則,床、爐、倉等的位置都顯得零散,不像布農人那樣較有統一性。

依據文獻資料,結合千千岩氏及佐山氏等人的測繪案例,現分別將曹人阿里山群、卡那布群、沙阿魯阿群的家屋情形介紹如下:

(1)阿里山群的家屋。其特色比較明顯,主要原因在於此群人口多,大、小社與宗家、分家的組織嚴明。阿里山群屬父系氏族社會,但其性質異於大家族而為亞氏族性質。亞氏族是阿里山群共同生產、消費、居住、祭祀的基層單位,此單位居住的正式家屋稱emo,小家所居住的房子稱honou,有臨時小屋之意。

由於此基層單位人口較多,所以emo的平面比起卡那布群、沙阿魯阿群的家屋顯得大得多,比起其他群體的家屋也顯得大得多,大社宗家的面積為(7.2~12.6)米×(5.4~9)米,小社的大致在(5.4~9)米×(4.5~7.2)米。室內沿牆擺設的床位很多,床面以竹編成,每張面積約為1.8米×1.2米,用兩個約45釐米高的竹馬支撐,而且如布農人家屋一樣,以茅莖圍成小屋,供一個小家庭起居,未婚的成員則睡在無壁的床臺上。

亞氏族是共同祭祀的團體,家屋內置有代表獵神神位及獸靈所在的獸骨架,以及代表粟神神位的穀倉。獸骨架位於男人出入口的內左側(左右以從室外望內的方向來定),但也有設在屋外如亭那樣的,亭內有架子或棚陳列獸骨。現今達邦村內有數家設立“宗屋”,但此宗屋已非供亞氏族居住的家屋,而是另建一間小屋或毗鄰廚房的房間,專門供奉獵神、粟神等,顯示祭祀空間已從住屋分化出來。

在阿里山群的家屋內,火爐多置於中央中柱的旁邊,上方設有乾燥棚及衣物架,成為屋內向心的焦點。可能還有一爐,設在角落或屋外棚下,供煮豬食用。除了中柱,屋內中央地帶常可立兩斜柱,一方面有加強火爐向心的意味,另外在結構上有支承水準短脊及兩旁斜脊的作用。因為屋寬可達9米,脊高可達5米,所以又常有二三行邊柱在兩旁出現。

曹人與布農人同是父系社會,有重男輕女的觀念。家屋的出入口大多有正門、後門、側門三個,至少也有兩個,分別位於家屋縱長方向的兩面及其一側。男人出入必由正門,婦女只許走後門及側門,但未婚男人要與未婚女人約會時,亦從後門或側門出入。

(2)卡那布群的家屋。卡那布群以家族為基層單位,一個家屋內居住的人口極少有超過十人以上的,但包含三代的例子也有,顯示大家族制度痕跡的仍占半數以上。據記載,卡那布群的家屋為平臺茅屋,屋基略呈圓角長方形,有縱深型與橫長型兩種。縱深型系原始型,但已極少,橫長型則占多數。縱深型房屋除前後開兩門外,另開一側門;橫長型房屋前面中央處置正門,兩側壁面各開側門。縱深型者屋頂為圓形,中央為脊;橫長型者屋頂為兩坡式,短垣高頂,屋椽低垂。室內佈置大致與阿里山群的類似,有爐、吊架、床及獸骨架。屋內懸掛的粟種被認為是護食神及粟神共通的神位。

由上所述,縱深型家屋大致與阿里山群的橢圓平面之家屋相似,橫長型則較奇特。縱深型家屋與阿里山群家屋的差別在於前者沒有穀倉,因此粟神位只以懸掛的粟種代替。另外,卡那布群家屋的爐不設在中央,而偏於一側。

(3)沙阿魯阿群家屋。本群家屋與阿里山群的相似,亦為家族之居處,與亞氏族單位相比,人口較少,因此家屋面積減小。至於本群的穀倉是在屋內還是在屋外,爐的位置是在屋內中央還是在旁邊,獸骨架有或無,主屋有兩個還是三個出入口,各文獻記載不一,這裏不一一而論。

在上述三群的家屋中,屋外庭院及附屬小屋的情況大致相同,它們均用石垣或竹編圍成庭院,常見的小屋有豬舍、雞舍,均用最簡單的材料及結構建成。此外,阿里山群還常在屋前或旁邊的庭院建獸骨亭,用來存放薪柴、獵具,是獵神所在處所。

上述三群均有會所,但阿里山群的較為規範,其他兩群是其簡化形式。

阿里山群的會所是大社的象徵,小社不能建會所,但可以有一個獸骨庫,兼具代表大社會所與各氏族宗家的獸骨架兩種功能。但據多處資料顯示,小社也可能有會所,稱futu,但僅供男子集會、夜宿,成為他們的俱樂部。

據《臺灣省通志》記載,大社的會所建於部落中央,為幹欄式無壁建築,占地面積約24平方米,以直徑20釐米左右的圓木為柱,周圍十四根立柱,中間兩根為中柱,地板距離地面約2米,至屋簷亦約2米,至中柱頂約4米。屋面呈長方形,縱深兩面為出入口,以木梯上下。會所前有集會及祭祀舞蹈用的廣場,植有社樹赤榕,樹下為天神的祭壇。屋脊及正門前各有木槲草兩叢,亦為神聖的象徵物。

會所內尚有其他象徵物,如敵首籠與火具箱,它們皆與戰爭有關,敵首籠多置於會所一角落,火具箱則置於爐子的架子上。

據《番族調查報告》記載,達邦社的會所約10米見方,離地約1.5~1.8米,前是木板,後有藤床,四周無壁。爐在中央,約1.6米見方,爐火晝夜不斷。其上方有藤竹編的棚架,左側放置如舟形的大藤編的簍子,用來放頭骨。

千千岩氏實測的達邦社會所是1937年左右改建的,平面與上文所述有些差異,正面寬7.7米,進深9.35米,屋頂高5.8米,簷高約3米,地板離地1.2米,主要用木板,只有一部分鋪藤條。爐的位置在中央偏後,柱位也與以前不同,前後兩面均有梯上下,不過會所前的左右兩側仍有石疊成堆,上植木槲草。

今日的達邦社會所格局為長方形,地板架高不過60釐米,全用木板且無陽臺,四邊除入口外均圍兩條欄杆。會所的其他營造方法均與千千岩氏的調查相似,惟獨少一行柱列,工具箱吊在前門的左側。

與達邦社鄰近的特富野也有一會所,平面為正方形,尺寸小了許多,屋架顯然經過一番設計,才解決了屋頂與柱位的關係,支柱使用斜撐表現出現代意味,但茅頂仍保持著傳統特色。前門的左角上方也放著火具箱等祭典用的木盒以及木槲草、赤榕葉。

卡那布群的會所較阿里山群的規模小,但與沙阿魯阿群的相仿。古時遺留的會所面積僅30平方米左右,豎四角柱及一中柱,橫架竹排床面,周圍以圓木上下夾之,無牆。頂架從中柱向角柱搭斜梁四根,用竹竿平行于邊梁橫鋪,搭成四面三角形坡頂,上覆茅草成傘形。屋簷伸出邊梁約60釐米,梁至床面高不到3米,床面至地面高約1米。會所內不陳列象徵性的聖物或武器。


企劃編輯 / 建築情報雜誌社 系統規劃 / 中威技術顧問公司 >>版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