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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漢族民居》 DWELLINGS

臺灣的漢族因多為福建、廣東之移民,故其生活習慣、建築特色多具有福建、廣東之特徵。現就臺灣地區漢族村落的分佈與形態及民居的佈局、形式、營建材料、構築方法、細部處理加以闡述。

村落的分佈及形態自明末清初漢人入台開拓始,幾乎大部分的漢族村落都分佈于平原上,尤其是西部平原,另外臺北盆地、台中盆地、日月潭盆地、埔裏盆地以及宜蘭沖積平原亦為漢族村落的主要分佈地區。隨著村落人口的增加,有些村落發展為鄉鎮或城市。分析臺灣西部平原的村落,可以看出有“河港”、“內陸”及“山麓”三種層次:

(1)河港村落。清初即已發展,與大陸漳泉船隻往來便利,商業性質逐漸濃厚,有的拜腹地深廣之賜,遂形成城市,如淡水、鹿港及鹽水。

(2)內陸村落。處於內陸或盆地的中心,原多為農產品集散中心,後因交通要津地位的形成,漸漸發展為政治、經濟或文化之重鎮。如新竹、台中、彰化、鳳山、嘉義、屏東及恒春等。

(3)山麓村落。多位於河流出山口處,早期多為漢人與山區少數民族的交易地點或山產集散中心。亦是清代所謂之“隘勇”線,如新店、三峽、大溪、竹東、南莊、東勢、玉井及旗山等。

上述三種層次的村落,在清代陸路交通不發達情況下,這三種村落常有上、中、下游之共輸共生關係。這種關係常以河流流域為共生關係,其人文背景亦相近。易言之,長期的發展使上、下游的村落因經濟來往而形成共同利害關係,這種共同利害關係甚至超越了祖籍或語言之差異所產生的衝突。例如,淡水河下游為泉州人村落,上游則分佈著漳州人村落大溪或客家人的三坑村。苗栗中港溪上游為客籍的南莊、北埔與峨眉,下游的竹南、中港則有漳泉居民。

村落的形態與地形、交通、方位、寺廟以及村落性質有密切關係。早期只具備較簡單的商業功能的村落,其街道多呈“一”形或彎曲的“S”形,街的兩端或設柵門、隘門,作為防禦措施。隨著這些村落的發展、人口的增多,街道逐漸延長,有的出現橫巷,即街道每間隔一段設一防火巷,以免火災時蔓延整個村落;有的則發展為“T”形或“十”形街道。在村落功能多元化、商業機能充實之後,寺廟成為村落中不可或缺的公共建築,是居民內聚力之中心。寺廟常位於街的端點,或丁字路口上,具有鎮守與保佑的意味。

村落從簡單的“一”形街道發展成“十”形之後,如果交通條件充足,即有可能發展成城鎮。此時加進了行政及文化的功能。再增大時,民間可能自築土堡,或官府設縣城,其街道朝棋盤格子化邁進。但是,據實例調查分析,城鎮如果為棋盤格子化街道之組織,亦呈不規則狀。易言之,這種情況並非嚴密規劃下的產物,只能解釋為長期發展的結果,也有人認為受到地形或風水理論的影響。

此外,有些學者研究臺灣的村落,喜將它們分成集村與散村,並謂北部因水源較多,故多散村,而南部多集村。事實上,集村與散村南北皆有,只是分佈量多少有別而已。

民居的佈局及形式

民居的佈局就大的尺度而言,應包含住宅及其周圍環境,亦即住屋與基地及環境的關係。臺灣漢族民居主要源自大陸,基地的選取受到地理風水理論的指導。事實上,所謂好風水的地方往往是地勢平坦、前面開闊、後面有遮屏的地形。俗諺“前水為鏡,後山為屏”指的即是這種好地形。從現代居住條件來看,這種地形也是很好的,不但有利於日照、通風、擋雨,而且臨近水源,草木生長茂盛,當然適合人們居住。民居的朝向多為坐北朝南或坐東朝西。

臺灣漢族民居的形式,就平面而言,常見的有下列幾種:

(1)一條龍式。只有正身,即正堂及左右房或邊間廚房、柴房等。通常人口較少的家庭採用此種類型,當人口增多時,可加建兩側的護龍。

(2)單伸手式。伸手即護室之別稱,在閩南及臺灣都稱之為“護龍”,取其很長之意。客家地區則稱為“橫屋”,意指與正身呈90度直角,方向不同。單伸手式即是只有單邊護室,是因地形限制或邁向三合院之前常見的過渡形式,其平面呈“L”形。

(3)三合院式。臺灣對於三合院平面的民居,常俗稱為“正身護龍”,即擁有正身,並帶左右護室。有的三合院前還有圍牆,並設牆門或門樓,以別內外。三合院多出現于鄉村,農宅多用之,前埕可作曬穀場。據近年在北部及南部高雄、屏東所作的調查,三合院的左右護龍並非完全平行,而是略呈夾角,向內包進一點小角度,匠師俗稱“包護龍”。由此可見,傳統民居的平面配置也暗藏了一些規矩,其作用據說為“向心”及“聚財”的象徵。

(4)四合院式。在三合院之前建屋,構成“口”形平面,謂之四合院。在臺灣一般匠師或屋主並不如此稱呼,他們慣用“正身護龍兩落起”的名稱,意即前後有兩進,左右有護室。從清代以來,四合院多為官紳階級或富商地主所喜用。其格局較大且較嚴密,四合院圍住了寧靜的中庭,與開放式的農宅三合院不同。

(5)多護龍式。在三合院或四合院左右兩側增建數列的護龍在臺灣頗常見,通常農村大宅多採用此種擴建方式。這種形式的優點為居住成員不必經由中軸大門出入,可直接由護龍的“過水門”進出,得方便之利。多護龍制度要具備土地寬廣的條件,輩份較高的較靠近中軸正身居住,血統較遠的旁支只能居於外緣的護龍。在護龍與護龍之間,為了內部交通,狹長的天井中常建有亭子,亦被稱為“過水亭”,它聯繫著各列護龍,並可通往正身的步口廊。護龍間的天井常鑿井,供應飲用水。寬廣的院落配置提供了較充足的日照及通風,這種格局為大家族所喜用。在彰化馬興的陳益源大宅即是屬於這種多護龍格局的典型代表。

民居的營建材料

民居的營建材料可分為自然材料和人造材料,自然材料有石材、泥土、木材、竹材、草等,人造材料有磚、瓦等。在早期,因居民的經濟條件和交通不便等因素,除官宦大宅和富商巨賈之宅第使用大陸運載來台的磚、石、瓦等材料外,大多採用當地所產的土、石、木、竹及草等自然材料來營建家屋,待能力許可後再加以翻修改建。現就各種材料的運用簡介如下:

(1)石材。臺灣地區傳統石造民居都採用當地所產的石材如溪流河谷的卵石、山邊田野的岩石等,將它們稍作加工處理後用來疊砌石牆。但是,因為臺灣的石材質地較為鬆軟、容易風化,故廟宇大宅第所用質地細密堅硬的雕刻石材如青斗石、泉州白等皆由大陸船運而來。

(2)泥土。泥土是垂手可得的營建材料,早期的傳統民居大多以土築牆。土取自山野或田中,稍加處理後製成土坯磚來築牆,或直接夯成土牆,並可與竹材配合作編竹夾泥牆。土牆的最大缺點是怕水,它較適宜作為室內的隔間材料使用,若為外牆,則表面須加以處理。

(3)木材。早期多用平地所產的樟、肖楠、赤皮等木材,而較優良的木料皆自福建、廣東船運而來,其中尤以“福州杉”最受喜愛。後來,隨著臺灣本地深山中木料的開採,亦採用長於深山中的紅檜、扁柏等良木。

(4)竹材。臺灣中部南投、竹山及台南東部關廟一帶產竹,人們乃應用竹材建屋,用較粗的竹材作穿水式屋架,柱之間的空隙填以編竹夾泥牆。此外,竹枝可作梁、椽,茅草屋頂的固定更有賴竹枝穿插其中,竹材也可剖開作為屋面材料。其他如吊屏門、窗扇、家俱也都可以用竹製作。臺灣所產的竹種類多,其中如刺竹、麻竹及桂竹皆可作為建屋材料。

(5)草。早期因制瓦不易,故傳統民居皆以草作為屋面防水材料,先將草割好曬乾,成束捆紮後拿來鋪頂。稻草梗截短摻入泥土中可加強土坯磚之強度。在土牆外壁懸掛甘蓁草,可防止雨水衝擊土牆。

(6)磚。磚依色澤可區分為紅磚與青磚兩種,臺灣地區承襲廣東、福建之傳統,大多使用紅磚,部分客家建築使用青磚,或將兩者混合使用。此外,還有以特鑄之鐵模作坯燒制的花磚,多作為屋脊、窗戶的裝飾用材,有釉燒及素燒兩種,以30釐米見方之綠釉花磚最為常見。

(7)瓦。瓦有板瓦和筒瓦之分,一般傳統民居多用板瓦,官宦大宅及金門、澎湖地區民居則將筒瓦、板瓦搭配使用。

民居的構築方法

臺灣漢族民居的構築方法除延續福建、廣東的傳統外,常因其所在位置的自然資源、氣候等因素而有所改變,民居的種類很多,現分別介紹如下:

(1)夯土。以土築牆,將土置於大小固定且可移動的範本中,用木棍擊打夯實,完成後再將範本拆除遷移來夯築另一段壁體,如此重複操作而成。土中通常添加稻殼或竹筋來加強其拉結力。壁面為了防止雨水沖刷,通常以白灰面處理,或加一層稻草,更細緻的做法是用竹釘釘上一板瓦或魚鱗瓦片,不但有防水效果,而且牆身美觀。

(2)土坯。亦為以土築牆。其做法是將截短後的稻梗及稻殼摻入土中,用牛或人力踩踏使均勻,再將混合後的土漿置於木模中成型,取出後陰乾,即成所謂的土坯磚,再用土坯磚來砌築。一般土坯牆大多以石材作檻牆,一來使牆身更為穩固,並兼有防止雨水沖刷及濕氣上滲的作用。在石牆上採用順丁砌法來疊砌土坯磚,並需避免上下兩層磚縫相對,通常是以泥漿砌築。至於牆面的處理方法則與夯土構築類似。臺灣地區的傳統建築初期多採用土坯構築,磚瓦材料較為普遍後,則多用於隔間或較不重要的空間。至於土中黏結物的添加各地不同,亦有添加石灰者。

(3)木構。臺灣地區傳統建築的木構皆屬柱梁構架,大致可區分為抬梁式、穿斗式及後期的三角形桁架。抬梁式,顧名思義即以柱抬梁,梁上再立短柱或疊斗來承桁,柱的間距較大。穿斗式,直接以木柱頂桁,柱的間距小,柱間以枋來串聯拉系以防止柱子移位,一般將穿斗式與抬梁式混合運用。三角形桁架,為從西洋傳進來的構架系統,以柱來承受屋頂下的三角形桁架,桁是架在三角形斜梁之上的。在主要構架確立之後,再于柱枋梁之間加上木隔板以區隔空間,或根本不加,空間可靈活運用。

(4)竹構。屬樑柱體系,多為穿斗式做法。因竹材較易受力彎曲,故在桁下置較粗的竹枝為柱,竹柱可向內彎曲成類似“川”形,柱間再以竹枝穿接固定。柱之間除留出門窗位置外,皆補以編竹夾泥牆,外粉白灰。

(5)磚構。以磚砌築牆身,其砌築方法有二,一是斗子砌法,二為實心砌法。斗砌磚牆的做法是在石檻牆上用紅磚作順砌及立丁順砌來形成一空斗盒,盒中填以碎磚瓦或土坯,或不填,轉角處砌磚柱加強結構。實心磚牆在早期即有,砌法有多種,如順砌法、平英式砌法、佛蘭米砌法等。早期多採用石灰摻糯米作為粘合材料,後都改用水泥砂漿替代之。

(6)石構。一般取居住環境中所產之石材,如溪流河谷的卵石、山野或田園中的大岩石等,依材質的不同稍作修整打造,作為砌牆的材料。其砌築方法大致可分為亂石砌、平砌、人字砌、番仔砥等。灰漿的使用各地不同,亦有不施灰漿者。

民居的細部處理

(1)臺階與地坪。房屋在建造前先作基礎,即向下挖掘數尺深,再用石頭積土夯實,地面上則做台基,是基礎的延伸。台基的高度30~50釐米不等,房屋建於其上可防止雨水淹漫,另外它也具有地位尊卑的象徵。一般而言,正堂是全屋最高的,其他各間則維持著“後高前低”、“內高外低”的關係。進出口處安設一至二階的踏步,做法有以石條砌築、磚石合砌或用磚疊砌的。台基的邊緣以石條或石塊收邊。柱位的下方則立磉石以鞏固柱身。

室內地坪是台基表面的處理,在材料的使用上有土、磚、石。農村的住家通常將摻砂和石灰的土直接夯實成耐水性強的地坪。經濟條件較好的則多鋪磚,磚有六角磚、尺二磚、尺四磚、長方磚等,鋪作的方式有斜鋪、丁字鋪、人字鋪等變化。最講究的做法是使用石板條,但因取之不易,只有首富之家才使用石板地坪。住屋如果起樓,樓閣的上層多用磚直接鋪於木板上。

外埕、天井等室外地坪,鋪作時需考慮泄水坡度,材料的使用亦為土、磚、石。客家民宅有時外埕地坪以卵石鋪作,並不將土面全部掩蓋,據說如此可使地氣暢流無阻。

(2)牆體。牆體的形式及材料的運用受地理環境與氣候的影響,有其地域性的特色。如嘉義、南投地區盛產竹,陽明山地區產安山岩,這些容易取得的地方材料就成為牆體的主要建材。依材料來分,牆體有土牆、磚牆、石牆、編竹夾泥牆、木板牆等,其中編竹夾泥牆多用於木、竹結構的房屋,以竹篾子為骨架,編織成壁體,再於內外抹上灰泥敷填整平,這是中國南方極為盛行的做法。木板牆多用於室內隔間,於棟架通梁下方用條狀木板分隔明間與次間,較講究的做法是將板牆分為隔身、腰、裙板三部分,猶如隔扇,並繪製彩畫。

(3)門。門是進出一個空間最先接觸到的部分,所以傳統的做法對尺寸大小有所禁忌,並要求合吉字,同時內外的開口大小也有尊卑的關係。門的形式有:

板門:數片木板以企口相連,講究者表面披麻捉灰再上彩,外表看來光平無縫,背後則以數根橫木固定,再裝上門閂,外門及側門多用之。開口的形狀多為方形,側門有時為圓拱形或花瓶形開口,門框以磚或石材砌築。板門堅固耐用,防禦性強。

隔扇門:廳堂多裝置木隔扇門,依面寬大小可分為四扇、六扇等,婚喪大事時可將隔扇卸下,使室內與室外空間相連通。隔扇是一種較為細緻的門扇做法,左右為木抱框,門扇從上到下分隔成絛環板、隔心、腰板、裙板等,隔心欞條有直欞式、錢紋、斜格等。絛環板或腰板有時施以彩繪或精緻雕刻。

腰門:農宅的正廳門前常裝置高度及腰的木門,可阻擋家禽及幼童的隨意進出。

吊屏門:農家於外門裝置竹編吊屏門,可防雨水且可遮陽。

此外,還有其他形式的門,如在分隔空間的牆上設開口,但不裝置門扇,在形狀上變化多端,有月門、瓶門、八卦門等。

(4)窗。窗的功能除了通風採光外,同時也具有修飾牆面的效果。在傳統民宅中窗的變化極多,可增加牆面的趣味,就形狀來說有長方、正方、圓形、八角、菱形、六角、書卷、桃形、葫蘆形等,依材料的使用可分為:

木窗:以木為主要材料,如隔扇窗、支摘窗、橫批窗等,雕刻細緻,欞條相接之榫頭製作精細,常用於大宅第的廳堂或廳前的秀面。

磚窗:清水磚窗以規格化的清水磚砌成簡單的直條磚欞,欞條數通常為奇數;或砌成各種圖案,如蜂巢式、工字形及喜、壽等文字形狀。另外有一種磚欞砌法,與牆體相交45度,窗櫺左右交錯,使視覺不易穿透,但仍有通風、採光的效果。花磚窗採用素燒花磚(規格約15釐米見方)或線釉花磚(規格約30釐米見方)砌築,圖案形式多樣,以不同數量可組合成各種形狀的窗或氣窗。

石窗:以石條為直欞的窗,或以石塊鏤空雕刻成龍、鳳、花鳥、團爐等圖案,此種形式的窗多用於門廳或正堂。

泥塑窗:窗櫺部分以木、竹為坯,外表再敷土灰泥塑形,常見的有竹節窗。

此外,還有利用酒甕、瓦片、陶管等材料來砌窗的。

(5)柱。是垂直于地面的承重構件,在清代閩江上游的福杉及堅硬的花崗岩是柱子最好的建材。柱的斷面有圓、方、六角及八角等。圓柱的地位較方柱為尊,通常用於廳堂,廂房及側廊才用方柱。使用石柱時,上段仍接木柱,以便開鑿榫孔,承接梁枋。木圓柱在施工時上下略為收分,稱為梭柱。柱子下方立一石雕柱礎,以防止雨水滲入木柱。粵系的建築則多用方柱和八角柱,柱礎也是方形的。依所在位置及功能的不同,柱子有以下數種:

四點金柱:室內中央最主要的四根柱子。

副點柱:位於四點金柱前後較次要的柱子。

封柱:被門窗夾住的柱子。

附壁柱:與山牆結合的柱子,又稱平柱。

童柱:在屋架上面騎于梁上但不下地的短柱子,又稱“瓜柱”。

吊柱:又稱垂花、吊筒,功能為將屋頂重量傳遞至簷柱,懸于梁下,多雕成蓮花狀。

(6)梁。是平行於地面的木構件,整個屋架的體系均靠樑柱的搭接來構成。梁的斷面亦有圓、方兩種,一般以圓形為主。梁以位置來看,有平行於進深方向的,也有垂直於進深方向的。例如,通梁是平行於進深方向的水準梁,在四點金柱間有大通、二通、三通之分,在簷口部分的稱為步口通;壽梁是垂直於進深方向的水準梁,位於左右金柱或副點柱之間;桁梁的方向與壽梁相同,是直接承接屋頂的構件。

(7)天花板。臺灣地區的傳統民宅一般不作天花板,即採用露明式做法,讓屋架以上的桁、桷木完全露出來。有時在正堂外的空間如臥室、走道上作擱柵,是為了增加儲物空間而設的。惟有在大宅第中正堂的步口廊在大屋蓋之下加上一層暗厝作成卷棚形式,大致上可將之歸類為天花板的一種,其目的是為了界定空間,使人在進入大廳之前先經過此一完整的過渡空間。

(8)屋簷。臺灣地區傳統建築的出簷處理方式大致有:

火庫起:出簷短淺,通常以磚石等不怕水的材料疊砌牆身,在墀頭處採用疊澀做法分層出挑,承擔屋簷。

出屐起:以斗栱出挑承托出簷,在屋前形成一通路空間,出挑長度不一。

出廊起:在屋前留出一較為寬敞的步口廊空間,以柱梁構架承托屋簷。

一般屋簷的處理方式各地不同,常隨各地氣候如雨量多寡、日照等因素而改變出簷的大小。如墾丁地區的傳統民居,因颱風多,便多採用出簷極淺的“火庫起”做法,甚至在簷口之上加上一道女兒牆欄杆壓重,以防強風掀頂。

(9)屋頂。臺灣地區傳統建築的屋頂大多採用兩坡屋頂,可分為硬山頂及懸山頂兩種。懸山頂以客家民居用得較多。至於其他形式的屋頂如歇山頂等,則偶見於小型的附屬建築物,如屋前的軒或庭園中的亭。屋面材料的使用以板瓦為主,其做法是在桁上先鋪桷木,桷木上置望磚或望板,板瓦再鋪排於其上。至於筒瓦,較少用於民居,有的板瓦屋頂在兩側或中央部分改鋪數道筒瓦。澎湖地區民居屋前的亭,常以筒瓦為鋪頂材料。屋頂鋪作時必須使瓦壟為奇數,即房子的中軸線上必須是仰瓦。為了便於檢修屋頂,常於瓦壟上加鋪“腳踏磚”以利踩踏。為了防止屋頂漏水,有些地區的匠師採用“蜈蚣腳”的做法,即仰瓦鋪排時上下兩塊左右錯開。有些地區則採取在兩道瓦壟之上再加鋪一道仰瓦的做法。至於脊的處理方式亦有多種,如官宦大宅可作燕尾脊,一般民宅則於山牆頂部作金、木、水、火、土等形狀的鵝頭,中間的脊可為大脊、小脊或田梗脊。大脊分上下馬路,中間可分垛,內置剪貼或彩繪。田梗脊是最簡便的做法,通常用於護龍。臺灣地區民居的屋頂坡度通常較陡,約為“四分水”,並且前坡高而短,後坡低而長,據說前坡較高可納生氣進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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