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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爾羅斯塔虎城》  Ruins of Tahu Town in Qian Gorlos

塔虎城位於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八郎鄉北上臺子屯北側,嫩江南岸的平原上,是吉林省境內規模較大、保存較好的遼、金城址。“塔虎”蒙語“胖頭魚”之意,因其周圍湖泡過去盛產胖頭魚而得名。

城呈正方形,方向正南。城牆周長5213米,殘高5~6.5米,基寬20~25米,頂寬1.5~2米。四面城牆上各築有十六個馬面,突出牆外,馬面間距在65~179米之間,馬面直徑8~12米不等,高出城牆0.5~1.5米。城四角各存一角樓基址,平面為圓形,稍侵城內,外凸出城角,基部直徑40米,頂部直徑28米,高出城牆1.5米。從角樓上可監視左右兩側城牆,與馬面互為照應。整個城牆為夯土壘築,夯層清晰。

城有四門,分設于四面城牆正中。南、北兩門均遭破壞,東門已殘,惟西門保存較好。城門外各有一半徑約30米的半圓形甕城,甕城門開在側面,使人難於從城外窺視城內。南、北城門寬各25.2米,甕門偏東;西門寬12.3米,東門寬18.5米,甕門均偏南。

城外距牆基10米處有兩道護城河環繞全城,兩河間有一道寬8米、高出河床4~5米的土垣。內河寬13.5米,外河寬11.5米,深均約3.6米。護城河於甕城處隨其形向外彎轉而過,在角樓處兩河之外又加一道短護城河。短護城河堤壩較寬,兩端延伸到角樓兩側第一個馬面處,與第二護城河相通。東門外有一條東西向的河道,長750米,寬30米,是當年引嫩江水入護城河的故道。

城內現已辟為耕地,中間地勢略高,有八處較明顯的臺地,高出地表約0.5米。其上磚瓦較多,是建築遺址。西北角建築遺址東西長33米,南北寬32米,高出地面約2.5米,瓦礫殘磚遍及臺上。週邊是兩道土牆,遺址表面可見獸面瓦當、綠釉筒瓦、鴟尾等建築飾件殘部。城內東南角曾有一高臺,外有土牆圍繞,現已毀。在城的中軸線兩側約100米、南北長700米的範圍內灰土較厚,陶、瓷殘片及建築構件分佈較集中。其中,在東側的高臺上還發現有
大量的鐵渣和紅燒土,應是一處冶鐵作坊遺址。

城內文化堆積厚達5米,內含灰燼、魚骨和獸骨等,且遺物豐富,有大量磚、瓦、陶片。當時中原各名窯燒制的瓷器及殘片,在此都有發現。建築構件做工精細,造型優美。

在城的周圍發現許多與城有關聯的遺址,城東北距城牆50米處有一橢圓形塔基,城東和城北發現居住遺址和建築遺址,城南、城西、城北多處發現墓葬。

塔虎城為遼代長春州、金代新泰州故址。《遼史•地理志》載:“長春州……興宗重熙八年(1039年)置,隸延慶宮,兵事隸東北統軍司。”明確了長春州建置州城的年代,是負責控制東北地區女真、室韋等部族的軍事重鎮。塔虎城周圍湖泡極多,是雁、鴨棲息之地,因此也是遼代皇帝春獵之場所。

金初承遼制,此城亦稱長春州,天德二年(1150年)降為長春縣,承安三年(1198年)將泰州治所複置於此,為新泰州。金後期,曾在這裏設東北路招討司,此城又成為金的軍事重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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