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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灣新石器時代房屋》 

大地灣遺址位於秦安縣東北約40公里的五營鄉邵店村,坐落在清水河南岸的二、三臺地上。清水河由東向西回繞遺址臺地東、北兩面與自南向北的閻溝水交匯,形成遺址三面瀕水、一面靠山的自然環境,具備有人類定居、畜牧、狩獵、採集、播種的良好條件。這裏的原始文化遺存,除大地灣一期文化類型外,還有仰紹文化的半坡、廟底溝、石嶺下、馬家窯等類型的豐富遺存,也發現有齊家文化遺物。 大地灣遺址發掘面積先後已達1.2萬多平方米,共清理出房址226座、灰坑328個、墓葬76座、窯址33座、壕溝6條,出土遺物7700餘件。 發掘表明:大地灣遺址相繼延續4000餘年,主要包含四個方面的文化遺存: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即大地灣一期文化、仰韶早期、仰韶中期和仰韶晚期遺存。其中各個時期房屋建築的形制和演變發展,既體現了承前啟後的脈絡關係,又反映了隨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性質的變革而出現房屋建築的更新變化。 大地灣一期文化遺存的穴居住宅,以豎坑穴居占絕對優勢。碳測年代為距今7350~7800年之間。穴底直徑在2.7~2.9米之內,形成底大口小的袋狀地穴,穴底居住面積一般僅有6~7平方米。穴底亦不太平整,表層未作其他處理,僅為一層長期踩踏而成的硬土面,曲轉的門道呈斜坡狀旋入穴底,室內不設灶坑,穴口周圍原地表面基本等距離排列一圈向室內傾斜的柱洞,在穴底中部偏門道一側有中心柱洞一個,並垂直室內地坪,推斷原屋頂結構應為偏心攢尖頂建築,並在門道設有門棚。看來這種穴居住宅並不是所謂由巢與穴結合的最早的居住體,它已經確實具備了科學的人工建築物的基本要素,即空間與形體。 仰韶早期,住宅從穴居走向半穴居,並由圓形住宅改變為方形和長方形住宅,這無疑是史前先民居住生活方式的重大改革。周人從“陶複陶穴,未有家室”到“日止日時,築室於茲”正是經歷了這樣一個過程。 在距今6000年左右即仰紹文化的半坡類型開始,方形住宅便大量湧現,而大地灣遺址中這一時代的方形住宅占了主導地位,大量方形住宅中所保留的圓弧四角可以視為圓形住宅在形式上脫胎換骨的痕跡;同時,還出現了略帶長方形半地穴式住宅,其結構分為室內地坪、牆壁、門道、灶坑等部分。每座房子居住面積一般為20平方米左右,地坪面和穴壁面上皆抹有草泥,地坪面也鋪泥多層,說明是經過多次維修粉抹的結果。門道一般呈斜坡狀,有部分為臺階式,其上設門棚。灶坑多為瓢狀,較淺,直徑多在1米左右,灶坑後內壁中心處有一火種洞,有的洞內置火種缸。安放過木柱的柱洞多不規則地分佈在地坪面上,穴壁周圍地表面上很少見有立柱遺痕,說明這一階段的住宅還沒有出現木骨架泥牆的建築技術,屋頂直接落於地表,可謂落地式屋頂建築。 仰韶中期的住宅遺存,在大地灣遺址出土的數量最多,有100餘座,其形狀仍為方形和長方形半地穴式,面積有明顯增大,有的達60平方米,有的房址內發現有大量的紅燒草泥土塊堆積,厚達0.65米,普遍覆蓋在室內地坪上,內中夾有成段的枋木炭塊,推測屋頂為防雨水由草泥燒土構築。灶坑形制與早期截然不同,均為圓形直筒狀,坑穴變深,地坪面上有對稱的二個或四個安裝過木柱的大柱洞,而且有的房子已採用木骨架泥牆,這樣便增大了室內面積,擴大了空間。在細部結構上,一般在灶坑與門道之間增設了一個門道與灶坑相通的風洞。另外,有的門道兩壁發現有對應的兩個小洞,可能是插入木棍堵門之用。部分房屋四壁為顏色均勻的紅燒土壁,這對於房屋的防潮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地面多為草泥土,但個別房址在草泥土地面上又用料礓石末鋪設了一層更加堅實的防潮層。這種建築物的出現充分說明先民在建築的空間、通風、防寒、防潮、防雨等方面又前進了一大步。這一時期的碳測年代為距今5600~5900年之間。 到了仰韶晚期,房屋以平地起建為主,半地穴式已不多見。居室的地坪一般多是由白灰或料礓石碴與細砂混合鋪墊,房柱及柱礎也變得複雜而多樣,房屋形制多為長方形,同時,還出現了一些規模相當宏偉的公用建築,如?405房址建築面積達270平方米,室內面積150平方米,平地築高臺起建,室內增設扶牆柱,木骨架泥牆高達3米以上,佈局前寬後窄,東西兩側有簷柱二十多根,中間柱兩根直徑分別為0.75米和0.81米,室內地坪、牆壁、木柱和灶台的外表均用厚0.4~0.7釐米的白灰粉飾。房屋正門開在北壁中部,東西兩壁還各開一個側門,並在室外東西兩側有散水設施遺跡。 ?901是一座罕見的仰紹文化晚期大型房址,它以長方形的主室為中心,兩側擴展為與主室相通的東西側室,左右對稱;主室後面以主室後牆和延伸的側牆構成單獨的後室;主室前面有附屬建築和寬闊的場地,整個建築佈局井然有序,主次分明,形成一個結構複雜、嚴謹的建築群體。?901主室保存基本完好,總面積131平方米,其中室內126平方米,門道和門棚5平方米。地坪面表層堅硬平整,色澤光亮,呈青黑色,外觀極像現代水泥地坪。表層光面下是15~20釐米厚的砂粒、小石子和非天然材料組成的混合層,混合層下是有如核桃大小的草泥燒土塊層,厚10~15釐米。下層是壓實平整的黃土層地基。 混合層中的天然材料有的呈片狀,直徑一般2釐米,厚0.5釐米左右;有的呈棒狀,長約1釐米,直徑為0.3~0.5釐米。有一層光滑的釉質面,比石子輕,用力可擘斷,內多空隙,此類材料顯然系人工製作,建築學上稱之為人造輕骨料。經測試分析,主室內地坪面的膠結材料其物理、化學性能近似現代水泥,抗壓、防潮和保溫性能好,歷經數千載至今仍有較高的抗壓強度。 牆體以小木柱作為骨架,四周牆壁留有一百多個原來安放過木骨架的柱洞眼,室內有兩個大柱即頂樑柱、十六個附壁柱、一個角柱,原木柱已朽無存,但均存有外表皮和用草泥土圍在柱外形成的防火保護層,這些室外柱和附壁柱、頂樑柱與架設在它們之上的梁架構成了主室的木構架。主室兩側隨著主室前牆向左右直線延伸,形成相互對稱的西側室和東側室,通過側門與主室相通。後室位於主室北側,同主室共用主室後牆,主室東、西側牆向後延長便構成後室東、西側牆。主室前牆外是平坦的土路,土路面上有一排青石塊、兩排立過木柱的柱洞眼和一個小灶,這應歸屬於?901的附屬建築。通過它們的擺佈關係,進一步表明原主室門前還建有規模較大的棚蓋式門廳。 大地灣出土的?405和?901,都以宏偉的規模、複雜的結構、嚴謹的設計、精湛的技藝向我們展示了5000年前的先民在石器作為工具的條件下所取得的令人驚歎的成就。這些成就不言而喻地表明仰韶晚期的生產力已達到了相當水準。其特點是平地起建,以室內大柱即頂樑柱、附壁柱、室外柱和架設在這些柱上的梁架組成木構架,牆壁並不承重,僅起隔斷和封閉作用。這些特點擺脫了延續了數千年的地穴、半地穴的窠臼,開創了後世我國木結構建築的先河。它應是夏商時代“四阿兩重屋”宮殿建築的先身,無論是在性質和用途上,還是在形式和技術上,史前“大房子”都為後代的明堂(大室)提供了祖型,而且明堂可謂是後代宮室建築體系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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